2020年3月至7月,陈某为牟取非法利益,明知某APP系赌博网站,仍邀集周某等人组建工作室,共同出资向赌博网站购买具有充值功能的后台账号,取得“人工充值”代理权限。其中,被告人胡某、王某两人在陈某的安排下,成为网站“客服”,与他人24小时轮班使用充值后台帮助赌博网站收取赌资,从而为赌客充值上分,以此获得充值金额提成返点。其中胡某参与期间工作室共收取赌资830万余元,王某参与期间工作室共收取赌资237万余元。
南谯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胡某、王某等人明知是赌博网站仍为其提供资金结算服务,帮助收取赌资均超过100万元,属情节严重,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。被告人胡某、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,系从犯。二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,自愿认罪认罚,积极退赃,可以从轻处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有关规定,结合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、认罪悔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依法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,并处罚金二万元;对被告人王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宣告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一万元(已缴纳)。
近年来,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,传统赌博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,赌博网站对网络空间的渗透越发严重,实践中衍生出多种行为模式。与传统赌博相比,网络赌博虽说看不到赌场,摸不到赌资,但网络赌博的危害比传统赌博只多不少,都是利用了人性中脆弱的一面,坑蒙拐骗,获取不当之利。我国法律明令禁止赌博, 无论是开设赌场还是参与赌博,都是违法行为,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广大群众一定要珍惜眼前幸福生活,不要试图以赌致富,自觉网络赌博,及时检举赌博网站,更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,妄图利用信息网络非法牟利,否则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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